10月23日晚,“深圳機場”登上微博熱搜,有網友發微博稱,深圳機場場內發生無人機干擾,導致深圳機場大面積航班延誤,已有30個航班備降,70多個航班延誤。記者了解到,來自合肥新橋機場飛往深圳的航班也受到影響。合肥新橋機場方面提醒,機場周邊凈空區嚴禁升放各類空飄物,造成嚴重影響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無人機產業發展迅速,相關違法違規飛行事件多發頻發,給航空安全帶來嚴重安全隱患,加上國內低空空域管制正在逐步放開,“無人機”擾航事件、涉“無人機”警情時有發生。
合肥新橋機場方面表示,在機場凈空保護范圍內,一旦有“小飛機”升空“黑飛”,對“大飛機”的影響將非同小可。為了防止無人機干擾民航航班運行,機場購置無人機探測設備,及時發現及時處置。
據了解,合肥新橋機場凈空保護區相比之前有所變化,目前的凈空保護區域是以機場基準點為圓心,半徑55公里的一個圓形區域。
不光是無人機,在合肥新橋機場凈空保護區,嚴禁放飛風箏、氣球、孔明燈、“低慢小”升空物體、煙花爆竹、信鴿等鳥類,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飛行行為,維護機場凈空保護區安全。
根據《安徽省民用機場凈空環境保護條例》第8條規定,禁止在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從事的活動包括設置影響民用機場目視助航設施使用的燈光、標志或者物體;嚴禁放飛風箏、氣球、孔明燈、無人機等“低、慢、小”升空物體等;發生上述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依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航空器備降、延誤或其他危害后果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警告、罰款、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也將于2024年1月1日起實施。按照要求,微型、輕型、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的生產者應當在無人駕駛航空器機體標注產品類型以及唯一產品識別碼等信息,在產品外包裝顯著位置標明守法運行要求和風險警示。(記者 余佼佼)